投资人关系

公司治理

*内部稽核

内部稽核组织及运作:
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隶属董事会,依公司规模、业务情况、管理需要及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配置适任及适当人数之专任内部稽核人员共计2人。
内部稽核单位依风险评估结果拟订年度稽核计划并确实执行,范围涵盖本公司及子公司,据以评估公司之内部控制制度,并检附工作底稿及相关数据等作成稽核报告,呈报各独立董事,并将执行情形向董事会报告。
内部稽核单位每年定期复核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内控制度自行评估报告,并同稽核所发现之内部控制缺失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形,以作为董事会及总经理评估整体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主要依据。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沟通情形:
本公司每年至少6次审计委员会及2次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沟通会议,
112年度审计委员会开会7次,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沟通会议2次,日期、出席人员、沟通事项及结果如下:
 
日期出席人员沟通事项沟通结果
112.01.13
审计委员会
李明宪独立董事
刘志鹏独立董事
邱日清独立董事
刘易昀经理
林穗娟财务长
 1.例行性稽核业务执行报告。
 2.追踪自编财报进度之内控设计及执行事项。
本次会议无意见
112.03.15
审计委员会
李明宪独立董事
刘志鹏独立董事
邱日清独立董事
吴秋燕会计师
林玉君协理
刘易昀经理
林穗娟财务长
 1.例行性稽核业务执行报告。
 2.111年度内控制度有效性复核及内控声明书讨论。
本次会议无意见
112.03.15
沟通会议
李明宪独立董事
刘志鹏独立董事
邱日清独立董事
吴秋燕会计师
林玉君协理
刘易昀经理
林穗娟财务长
 1.民国111年度财务报告查核方式、范围及报告型态。
 2.会计师独立性。
 3.关键查核事项。
 4.已更正及未更正之重大不实表达。
 5.对继续经营产生疑虑之重大未确定事项。
 6.与管理阶层意见不一致之事项。
 7.其他。
本次会议无意见
112.05.10
审计委员会
李明宪独立董事
刘志鹏独立董事
邱日清独立董事
吴秋燕会计师
刘易昀经理
林穗娟财务长
 1.例行性稽核业务执行报告。
 2.追踪自编财报进度之内控设计及执行事项。
本次会议无意见
112.06.27
审计委员会
李明宪独立董事
刘志鹏独立董事
邱日清独立董事
林耕新独立董事
刘易昀经理
林穗娟财务长
 1.例行性稽核业务执行报告。本次会议无意见
112.08.09
审计委员会
李明宪独立董事
刘志鹏独立董事
邱日清独立董事
林耕新独立董事
刘易昀经理
林穗娟财务长
 1.例行性稽核业务执行报告。
 2.追踪自编财报进度之内控设计及执行事项。
 3.修订「自行评估作业程序」。
本次会议无意见
112.11.07
审计委员会
李明宪独立董事
刘志鹏独立董事
邱日清独立董事
林耕新独立董事
刘易昀经理
林穗娟财务长
 1.例行性稽核业务执行报告。
 2.追踪自编财报进度之内控设计及执行事项。
 3.修订「内部稽核实施细则」。
本次会议无意见
112.11.07
沟通会议
李明宪独立董事
刘志鹏独立董事
邱日清独立董事
林耕新独立董事
刘易昀经理
林穗娟财务长
 1.治理单位之职责。
 2.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制度。
 3.查核范围及方法。
 4.重大会计政策、重大会计估计与重大事件或交易。
 5.显著风险及关键查核事项。
 6.国际财务报导准则永续揭露准则。
本次会议无意见
112.12.11
审计委员会
李明宪独立董事
刘志鹏独立董事
邱日清独立董事
林耕新独立董事
刘易昀经理
林穗娟财务长
 1.例行性稽核业务执行报告。
 2.依风险评估结果拟订113年度稽核计划。
本次会议无意见